塑膠袋之亂:從民生危機到法律問題的全面觀察

最近在苗栗縣三義鄉發生一起引發社會關注的虐狗事件。一名55歲黃姓男子涉嫌持十字弓射擊犬隻,造成兩隻狗遭箭矢貫穿,其中一隻死亡、另一隻重傷送醫。受傷犬隻身上的箭甚至長達約50公分,畫面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大量憤怒與討論

事件發生在三義鄉鯉魚潭村,當地居民清晨發現平常會餵養的狗倒臥血泊,身上插著弓箭,隨即報警並送往動物醫院急救。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後,很快鎖定住在附近的黃姓男子,並在其住處查扣十字弓、弓箭,以及自製練習標靶。警方調查後認為,他平時就有練習射擊。

黃男供稱,因為長期不滿狗在住家附近吠叫、大小便,加上自己下夜班返家後被狗叫聲吵到,一時情緒失控,才從住處持十字弓射擊犬隻。

《動物保護法》第25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刀械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目前案件已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動保單位也表示,將依《動物保護法》從重裁罰,合計最高可處15萬元罰鍰。重傷犬隻雖已完成手術,但仍未完全脫離險境

 

by 黃雋捷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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