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公司首例天價知識産權糾紛案:吉利勝訴,威馬判賠6.4億餘元

    2018年,浙江吉利控股集團(下稱“吉利”)、吉利汽車研究院以“侵害商業秘密”爲由,起訴造車新勢力威馬汽車的四家公司,幷提出了21億元的“天價”賠償標的。這起案件是中國自主品牌車企發起的首例知識産權侵權案,也是中國汽車行業知識産權糾紛最高索賠金額的訴訟案。一審裁定吉利方勝訴,威馬方判賠700萬元。一審判决後,雙方均不服一審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由于商業秘密糾紛案件往往具有舉證難、訴訟周期長、鑒定程序繁瑣複雜等特點,本案共歷時6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産權法庭至本月才公布了這起案件的終審結果:經審理認爲,本案是一起有組織、有計劃地以不正當手段大規模挖取新能源汽車技術人才及技術資源引發的侵害技術秘密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二審適用2倍懲罰性賠償判决侵權人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合計6.4億餘元,創我國知識産權侵權訴訟判賠數額歷史新高。

 

    上述提到的“懲罰性賠償”是我國爲加强知識産權保護,從2018年起逐步引入幷于2021年正式落實的制度。從法律規定來看,懲罰性賠償的適用條件主要有兩條:1)主觀上爲故意;2)客觀上,侵權情節嚴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規定:經營者惡意實施侵犯商業秘密行爲,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在業內人士看來,“新能源汽車技術秘密第一大案”的判决賠數額創歷史新高充分證明了知識産權的市場價值和經濟價值,對促進我國知識産權保護及汽車産業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具有長足意義。

 

by 智財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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