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親愛的房客》看安樂死爭議
台劇《親愛的房客》於2020年上映後,大受好評,單年度票房達4,000萬新台幣,上映首周更是榮獲票房新片冠軍。而劇中討論了許多非常前衛的議題,包括同性戀、安樂死等等,皆在劇中被導演巧妙的有所著墨。電影其中一段劇情便在描述年老思衰的周秀玉(陳淑芳飾),因飽受疾病所苦,便哀求其頂樓加蓋的房客林建一(莫子儀飾)以藥物協助其減緩痛苦。
在臺灣,安樂死一直是個存在且爭議不小的議題。在臺灣,現存與安樂死相關的法規包括2000年公告施行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2019年通過的《病人自主權立法》。然而,兩項法律所創造的現況卻與真正的安樂死仍有所差別。現有的法律強調的是「自主選擇」,保障末期病人、不可逆轉之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等病患,其可以選擇接受、拒絕或撤除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的醫療照護選擇權。但此乃「消極的安樂死」,僅是賦予病人不受人工加工維持生命的選項,但病人仍然活著,且無法接受積極的安樂死。
相較於此,於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瑞士、德國等地,大多都已將「積極安樂死」合法化,而其中又可分為醫師協助自殺(病患自行服用藥物)、以及醫師積極安樂死(醫師投放藥物)兩種。然而在這些法制化的國家內,在制度上亦有嚴格控管安樂死的執行,條件包括「當事人具有不可忍受之痛苦」、「當事者疾病無法治癒」、「當事者自主意願」、「醫師評估」、「由醫事人員提供措施以執行安樂死」等基本要素。在我國未來安樂死的除罪化與法制化道路上,雖然具備一定之民意基礎,但仍然需要思考如何建立一完善、健全、人性化的安樂死制度,任重道遠。
by 張哲偉 實習律師
學歷: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學士、會計學系輔系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台灣大學法學評論學生編輯 / 中央研究院法實證研究中心研究助理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研究助理